根据《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卫医发〔2007〕6号)、《关于印发〈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中红字〔2014〕23号)、《关于依法清理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红十字”名称机构的通知》精神,阳泉市红十字会对我市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目前全市保留并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备案冠名红十字的医疗机构共有1家,即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相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或发现有擅自使用、冒用“红十字”名称的医疗机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联 系 人: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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